设计院、昆明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规划院项目组介绍了《规划》的主要内容,与会专家经过听取汇报、审阅文本、详细讨论后,一致认为:四个县级城市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文本规范、结构合理,思路清晰、语言流畅,数据翔实、特点突出,是各有特色、高质量的规划文本,对各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规划》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要求,深入分析了各城市的区位特征、资源特色、现状条件,以及森林城市的建设现状、指标达标情况,提出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符合各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实际。《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从森林生态、森林服务、森林产业、森林文化和森林支撑等方面入手,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重点,设置的工程任务内容全面、布局合理、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下一步,规划院将从坚持科学绿化、突出生态服务、打造精品工程等方面加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规划研究,不断提升规划院森林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水平。(卓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