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组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种苗质量监管,确保实施生态“三业”工程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用种用苗安全。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林草局关于科学推进2021年国土绿化的有关精神;二是加强种苗质量档案规范性建设,确保造林种苗质量管理档案详实、可查、有序,建立林木种苗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做好国家工程造林作业设计,合理设计苗木规格,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并在造林实施中严格执行;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管理工作;五是严把造林质量关,特别是对重点造林项目苗木质量进行追踪溯源,严禁质量不合格的苗木上山造林。(陈斌)
苗木进行抽样、检测。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并下达《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