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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挖苗木种家中 他被判了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9   来源:苗易家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910
近日,岳阳市汨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何某某趁G240公路汨罗段绿化工作人员下班之际,多次在该公路汨罗镇龙塘村路段盗窃苗木,共计盗得茶花18株、龙柏2株、大叶黄杨3株等,后栽种于自家房屋及地坪周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不少市民认为随手在路边挖几株花草无伤大雅,法官提醒,如果挖的是名贵苗木,会被判处数年的有期徒刑.推荐阅读:金叶女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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